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今年1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2010年,共撤销驻京办事机构625家。本着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的原则,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公布了此次被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名录。其中湖北省具体名单如下:
湖北(66家)
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厅、省水利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粮食局、省农业厅、省建设厅、东西湖区、孝昌县、石首市、监利县、汉川市、应城市、谷城县、大悟县、麻城市、蕲春县、沙洋县、丹江口市、嘉鱼县、红安县、巴东县、南漳县、枝江市、房县、沙市、沙市区、咸安区、宜城市、咸丰县、鹤峰县、老河口市、黄梅县、阳新县、大冶市、洪湖市、公安县、松滋市、钟祥市、赤壁市、荆州区、江陵县、宜昌市、襄阳区、樊城区、孝南区、京山县、罗田县、英山县、浠水县、崇阳县、广水市、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荆州市开发区驻京联络处,江岸区、江汉区、汉阳区、武昌区、新洲区、青山区、黄陂区、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洪山区、江夏区、十堰竹溪驻京群众工作临时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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