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构建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构建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

2010-11-11 04:59:4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明确提出要“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积极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十二五”期间,我们要努力在如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以民富国强为出发点,财税体制做出重要战略调整。在初次分配和再分配中应做出有利于个人收入的调整。不是要减少国家财政收入,而是在增量中国家、企业、个人收入同步提高。同时,把财政收入增长控制在与经济增长同步的水平,相应提高个人收入的比重。

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提到国家层面上来考虑、规划。在我国财政取得跨越式进步的今天,“十二五”期间应从制度上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服务均等化。这就要求在中央和地方的纵向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做出重大变革,使地方,尤其是省级以下的地方政府能够有与事权相匹配的财力保障。1994年“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节节上升,相应地方财政收入相对减少。与上世纪90年代“财力分散”、“宏观调控能力下降”不同,现在是提供公共服务最多的地方政府要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中央转移支付来维持。大量的转移支付在资金分配过程中难免产生一些问题。层层集中的财政体制有诸多弊端,需要从制度上给地方政府与事权行政相匹配的财力,在各级政府之间财政收入划分适度向基层倾斜。

以积极、灵活的财政政策,确保“十二五”期间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发展”。我们要走向世界,人民币要国际化,我们正逐步使人民币在资本项目下可自由兑换,而汇率还是有管理的浮动,只是有限度放开。货币政策由于这种选择而受到限制,甚至在关键时刻无能为力。我国9月份经济有所下滑之际,却继上调主要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之后又实施加息政策,反映了货币政策的困境。

一个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财税体制,要能够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兼顾国家、企业、个人的根本利益,真正体现公共财政的“公共”精神。

11月8日中央党校《学习时报》

作者李旭章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