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张学荣马秀佳)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首次明确规定新建小区入住率达到50%便可以组建居委会,同时,居委会成员工作报酬及居委会相关工作经费首次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多位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社区研究专家等。多位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终于等到这一天了。”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项继权认为,居委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天经地义,新建小区入住率达50%可建居委会的规定有利于居民和开发商进行博弈。
社区盼《意见》早“落地”
“谢谢你告诉我这个好消息,社区工作者都很期待《意见》能尽早落地。”长期困扰居委会工作的经费问题,此次得到明确。昨日,江岸区美芦社区居委会主任蔡韬得知此消息,连声称好。
蔡韬所在的社区是一个居住着2000多户、6000多名居民的大社区,居委会10名工作人员,要负责方方面面的事情。“现在我们每月的办公经费只有2000块,水、电、纸、笔等都算在里面,非常紧张。如果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能落实,居委会工作起来就容易多了。”
有利于稳定“社区公务员”
“社区承担了大量的本来属于政府部门的职责,而且作为最底层的城市管理组织,直接面对很大的工作量和社会矛盾,所以将居委会成员报酬及先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是天经地义的。”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教授、民政部“全国农村社区建设专家顾问组”顾问项继权认为,《意见》第一次通过中央文件的形式统一规定居委会成员待遇问题,是很大的进步,这一举措有利于稳定社区“公务员”队伍。“我们必须通过强大的财政支持建设社区人才队伍,社区不应该只有几个老大妈管理,而是要吸引大学生等精英人才。”
对于新建小区入住率达50%可建居委会的规定,项继权认为:这对于物业也能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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