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曾经因贪污罪被判刑的浙江省新昌县前七星管委会主任王美忠在服刑期间,又被追查出伙同妻弟贪污公款高达1041.9316万元,再次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10日绍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1999年下半年,王美忠担任上三高速新昌段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动用权力帮助新昌县一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某承接了上三高速近1000万元的路面工程,由其弟弟王维忠经手拿走工程款的2%“好处费”,累计收受陈某贿赂233654元。2008年,因共同受贿罪,王美忠兄弟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3年。
后又经检察机关审查,发现王美忠因涉嫌伙同妻弟何伟峰涉嫌侵吞国有资产高达1041.9316万元。据悉,法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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