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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终结外资“超国民待遇”

2010-11-19 05:42:58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2010年堪称境外企业在华投资经营的新元年。过去近30年用“市场换技术”而给予外企“超国民待遇”的时代正式终结。境外投资企业理应顺流而行,主动适应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所带来的一系列新变化。

中国将于下月开始对在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意味着中国境内所有内外资企业统一了全部税制,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时代正式终结,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将让内外资企业在同一平台上展开公平竞争。

在华的境外企业特别是欧美日企业,应该停止对中国引资政策调整的抱怨,摒弃对中国经营环境变革的猜忌,在中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背景下,重新审视和定位自己的投资经营方式,抓住中国未来发展的巨大空间和战略机遇。

改革开放之初,中国面临外汇和技术的“双缺口”。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是借外债,中国采取的措施则是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因为当时中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外资企业投资难度较大,会产生一些附加的制度性成本,所以中国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了以税收减免为代表的“超国民待遇”政策保障。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以及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市场经济体制趋于完善,对于外国企业来说,制度性成本明显降低,外企不再享受“超国民待遇”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它完全符合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定。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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