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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事故隐患 最高奖2000元

2010-11-23 04:40:5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最高可以获2000元奖励。昨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我省日前正式出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还公布举报电话和网址,鼓励市民实名举报。

举报19类违法行为有奖

发现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举报。为便于核实情况和兑现奖励,安监部门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事项应客观真实,举报人应对举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实名举报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的,根据违法情节严重程度,经核实后,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金额1000元到2000元不等。

办法中列举了19个类别,包括:未取得安全生产有关许可证件,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现实危险,可能造成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隐患的;瞒报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企业负责人未现场带班,矿山企业领导未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事故现场无带班领导等。

举报电话:027-87001166,传真:027-87367082。举报受理单位: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地址:武汉市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1楼,邮编:430070,网站:www.hubeisafety.gov.cn。

举报人信息严禁泄露

省安监局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有关个人资料、案情及接受奖励等情况。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知悉举报情况的有关人员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惩处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举报人受到或可能受到打击报复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打击报复者。打击报复举报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外,省安监局规定,三类情况不在奖励范围。具体为:已经受理或者正在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部门工作人员或直系亲属的举报;匿名举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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