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在一个月时间内发生4起城管人员粗暴执法事件后,郑州市政府法制办近日下发规定,严禁使用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从事和协助行政执法,并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仪表、语言等作了明确要求,比如严禁使用轻蔑、粗俗、讥讽、歧视、训斥语言,不得使用高音喇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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