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通讯员 苏利华 张春红 记者 何辉)昨日,记者从江夏区卫生局获悉,该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有所调整,一级医院报销起付线由100元降低为50元,一、二、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提高。
区卫生局副局长吴昌兴介绍,二级医院报销比例由5000元以下65%、5001元以上70%调整为4000元以下65%、4001元以上70%,年报销封顶线由4万元提高到6万元,农民的受益程度将大幅提高。
据了解,2010年江夏区共有45.86万农村常住人口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5.6%,人均补偿金额2030元,参合农民覆盖面及人均补偿水平均居武汉市首位,有效缓解了农民群众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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