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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院长占着茅坑不拉屎”

2010-11-24 05:52:10 来源:长江商报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批评个别法院存在不少问题。

本报讯 “你当法院院长,是人民选出来的,老百姓对你寄予很高期望,尸位素餐、占着茅坑不拉屎,干什么东西。”前日,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历数法院系统存在“四大问题”,痛批个别法院院长“给党抹黑”。

能折腾》》

一起纠纷案审了19次

前日上午,河南省法院“两项重大活动”暨推进审判管理加强案件评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讲话中,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说,河南政法委在专题教育活动巡查中,发现法院系统存在“四大问题”:案件超审限,滥用发回重审权;不按法律程序审理,量刑畸轻;执行不作为、乱作为;诉讼文书不规范。

在提到案件超审限、滥用发回重审权时,张立勇说,灵宝市有一起故意伤害案,交付审判4年,基层法院、中院8次审理,3次发回重审,4次超审限;郑州某法院审理的一起行政纠纷案,法院审了19次。

而洛阳市高新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损害侵权案,中院先后3次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共有9名法官全部参与审理,没办法再另行组织合议庭了。张立勇说,“他们要再审这个案子,还得赶紧招几个人进去。”

很费解》》

3次判决结果相差很大

提到个别法院的“创举”,张立勇也感叹:“难以解释。”

张立勇说,安阳市龙安区法院的一起玩忽职守案案卷中,居然没有承办法官、合议庭、审委会成员名字,办案法官向中院领导请示后,将那位主管领导的意见记录在案,甚至还以该领导的意见定案。

北关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诈骗案,办得也很离奇。在犯罪事实、情节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这起诈骗案的主犯翟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发回重审后,主犯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第三次判决中,主犯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张立勇说:“3次判决量刑差别之大,难以解释。”

真大胆》》

判决尚未生效就立案执行

在一些法院,存在执行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张立勇说,河南政法委巡访组发现,有一起执行案件长达22年没有执行。

洛阳市某区法院在执行杨建国伤残案件时,长达一年没通知被执行人到案接受讯问,也没对杨建国进行安抚,就以终结执行的方式结案,让人匪夷所思。

郑州某区法院法官,在办理一起土地使用权纠纷案时,判决尚未生效,就立案执行,违法执行案外人192万元,被政法委巡访组发现。

据河南商报

你负责了吗?你履行自己的职责了吗?你占着茅坑别人进不去呀!”

——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

【痛批个别法院院长:】

占着茅坑不拉屎,干什么东西?

正常工作日,法院很多人都不去上班,这样的事儿也有。张立勇说,媒体内参报道此事后,省高院派出暗访组,到某县法院蹲点几天,发现基本没多少上班的。

“你当法院院长,是人民选出来的,老百姓对你寄予很高期望,尸位素餐、占着茅坑不拉屎,干什么东西。”张立勇说,那么多当事人上访告状,“你负责了吗?你履行自己的职责了吗?你占着茅坑别人进不去呀!”

张立勇说,面对监督批评,有人甚至质疑“省高院的手是不是伸得太长了”,但是,在党的领导下就应该接受监督。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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