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万方 通讯员 沈佳)近10天内监测的13种蔬菜有12种价格下降。昨日,湖北省11个直属部门召开第一次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省物价局会同各部门向社会承诺,今年不再出台任何提高或上调价格收费标准的政策。
13种蔬菜,12种降价了
据悉,上周我省成立了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由省物价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财政厅、农业厅、民政厅、经信委、商务厅、交通厅、工商局、粮食局等11部门参加,并派四组检查队到省内八大区查菜篮子价格。
昨日该检查小组首次发布检查结果: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稳中回落,调控监管初见成效。
检查数据显示,近10天内监测的13种蔬菜,除空心菜从1.39元/斤上涨到1.66元/斤,涨幅19.42%外,其余12种蔬菜价格明显下滑,其中萝卜降价幅度最大,从0.98元/斤降到0.80元/斤,降幅达18.37%。
前期炒得厉害的“蒜你狠”、“姜一军”降温了。近10天内,大蒜价格从7.31元/斤降到6.95元/斤,生姜从6.03元/斤降到5.94元/斤,干辣椒也略微降价。
年内不出台上调价格政策
省物价局表示,当前市场物价有所好转,但货币流动性过剩没有根本扭转,主要农副产品被炒作的危险依然存在,市场物价稳定的长效机制还需完善,加上今年气候多变的因素,市场调控任务艰巨。
该局要求各地坚持主要食品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和重要农资价格监测每周双报制度。同时,重点加强对价格变动明显的农副产品的跟踪分析,每日早上已出炉最新物价表。
会上,省物价局会同各部门协调配合,向社会承诺今年不再出台任何提高或上调价格收费标准的政策,并积极推进全省价格调节基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出台因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上涨补贴低收入群体的政策方案。
◇部门举措
民政厅:对各地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为保证特困群体基本生活不因价格上涨而受到大的影响,省民政厅昨日表示,待省政府批准后,会对除武汉市外的其他地区城乡困难群众按统一标准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悉,初步方案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20元,农村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5元,发放时间从今年12月到明年2月。
今年5月起,武汉城市低保对象人均补助水平提高10%。12月开始,武汉市将按每月每人30元标准,对所有城镇低保对象连续发放三个月的价格补贴。
粮食局:新增地方储备粮平抑粮价
省粮食局介绍,今年受气候等因素影响,收割进度慢于去年,企业普遍出现“收购难”。此外,除龙头企业外,小型民营粮食加工企业也抓紧收购、加工、销售流程;大批粮食经营户收购活跃;此外,西南省份受旱灾影响减产,广东等销区市场活跃,一部分粮食流向这些地区。目前,我省粮食收购市场价格呈“止涨略回落”。
粮食局人士表示,目前收储丰足,截至10月底,全省库存粮食184.04亿斤,比去年同期增加85.47亿斤,增幅86.7%。我省积极落实新增地方储备粮。目前省级储备粮总规模已达10.5亿斤,明年还将落实4.5亿斤;省级储备油总规模已达4.2万吨,其中小包装成品油储备3000吨,加工企业成品油5500吨。
发改委:建议明年CPI目标定在4%左右
农产品在加工、运输、分销中损耗很大,会无形中抬高物价。省发改委和省农业厅昨日建议,加强我省的冷链物流建设,降低农副产品等商品的流通成本,加强通胀预期管理。
在各地申报农产品冷链物流项目的基础上,省发改委择优选择了11个冷链项目,拟于近期上报国家发改委。同时,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升级改造一批大型蔬菜批发市场。
省发改委介绍,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决定将一定数量骨干企业引入大宗农产品市场宏观调控体系。目前正在研究国家确定的粮食、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五大类商品的具体实施方案。考虑到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省发改委初步建议我省,将明年CPI控制目标定在4%左右。
◇关注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修改法规严处
哄抬物价等行为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决定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修改。
会议指出,最近,国务院出台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若干政策措施,取得了初步的效果。这些措施主要是运用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同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着眼于发展生产、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针对当前价格秩序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依法严厉惩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有必要修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改后的规定草案将相互串通、恶意囤积、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的行为作为惩处重点,加大了处罚力度。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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