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刘飞超)昨日,本报报道了广东残疾人夏楚辉因在汉凭残疾人证无法免费乘车,向湖北省法制办提交《审查建议书》,请求对《武汉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进行修改(详见本报昨日A05版)。昨日下午,武汉市残联官员主动致电本报,表示愿意为“一元哥”夏楚辉办理武汉的免费乘车证。
看到本报报道后,武汉市残联维权处处长张道荣解释,目前武汉市有43.8万残疾人,而公交是由政府财政补贴的一项公益事业,因此武汉市在制定《武汉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时,考虑到实际情况,将扶助范围限定为武汉市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全国统一的,从外观上无法界定其归属地。”张道荣说,“除了本地残疾人外,外地来汉投亲靠友,以及在大中专院校就读的盲人和下肢残疾人,均可办理免费乘车证。”
张道荣表示,会主动与夏楚辉联系,并为其办理免费乘车证。
武汉大学法学教授、法理学教研室主任徐亚文对比《湖北省残疾人优惠待遇规定》和《武汉市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后说,武汉市的规定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与湖北省的规定不构成上下位法的关系,“不存在相违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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