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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年报制预防职务犯罪

2010-12-02 02:35:0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昨日,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高级研讨班在咸宁召开。会议透露,我省检察机关将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年底各级检察机关都要在广泛收集犯罪信息、深入开展预防调查,深刻剖析典型案件,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年度综合报告,提交有关部门作为决策参考。

本报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袁明 曹永新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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