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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品房预售要标价 不得擅调

2010-12-07 01:43:13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明年起,武汉市售楼部内的在售商品房必须“明码标价”,且是“一房一价”,开发商不能随便提价。昨日,武汉市物价局和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下发给各区房管局和该市开发商。该《通知》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

“开发商随意提价的现象可能就此作古。”在业内人士看来,新的政策,要求房地产商定价准确,那么把原来逐渐增加的利润一次性摊平,就可能在短期内造成房价的上涨。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的通知》要点

1.商品房销售前,开发商须对准售的每套房源按规定明码标价,且价目齐全。在售楼部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

2.开发商应做好商品房预售(或现售)方案,并按批准的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包括项目预售房屋套数、面积预测及分摊情况、预售价格、项目总体预售计划和销售方式等,同时在售楼部清晰明示。

3.开发商应当保证售楼部公示的每套房屋价格与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申报的价格一致,确需要调整价格的,开发商应重新申报备案,并按新调整的价格及时在售楼部现场公示。

4.对商品房销售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查处。

◇异地规定

北京:网签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实行“一房一价”,每套住宅的价格由开发商申请预售许可时填报,预售许可批准后对外公示。并且,购房网上签约时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否则无法完成签约。

长沙:按套定价以公示价为准

长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销售代理服务机构在商品房公开销售前进行网上公示。销售价格必须与政务网上公示价格一致,如存在差异,商品房网上交易系统将以政务网上公示价格为准。

开发商

定价或更“精准”

关于这些规定,记者昨日致电该市不少开发企业负责人,多数开发商选择“沉默”。

在武昌一楼盘副总看来,楼盘企业公布的销售价格,对于企业而言,也只能保证其是最近一段时间的销售价,今后房价走势如何,房价也存在着一定的变数。

记者发现,就目前市场情况来看,商品房的销售是逐渐走高的,拿一个楼盘来说可是价格越卖越贵。

“开盘的时候是6000元,中期卖到每平方米7000元,最后卖到每平方米8000元甚至更高。”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析师李国政说,“调整价格需重新申报”这一条款,可能促使房地产商将房价定到高出8000元的位置,那么原来市场上一大部分人按照8000元每平方米价格购房的可能就不存在了。

他指出,新的政策,要求房地产商定价准确,那么把原来逐渐增加的利润一次性摊平,就可能造成房价的上涨。

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在短期内可能会对房地产市场造成一定影响,但长远的情况,还不好判断。

购房者

网上公示商品房买卖更透明

市民汪小姐:这下把每套房子的建筑面积单价、总价、建筑面积都一一进行公示,对于我们这些购房者来说可以省了一大步。

网友“李斯特2”:以前不断有市民通宵排队买房,好不容易轮到自己选房,价格却让人吓一跳,好的户型定价都比均价高不少,要想按照均价购房却发现都是不好的户型,今后可能会好很多吧?

市民刘先生:把房子的信息全部公示了之后,也避免了开发商通过广告忽悠我们,出现定价不符,面积缩水的情况。

购房者

越来越踏实

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供需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其中,包括价格情况和销售情况的信息等,购房人很难进行辨别。

新的政策的出台,虽然不能完全解决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但可以使得房屋的销售情况、房屋价格等关键信息更加公开和透明。同时,通过公示可以让政府方便进行监管,对商品房销售涨价行为起到制约作用。

有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即是“一房一价”的公示制度还是显得有些宽松。比如说《通知》要求,开发商调整价格应重新申报备案,并按新调整的价格及时在售楼部现场公示。

那么,开发商是否可以反复调价后反复申报?政策是否只是让开发商涨价更麻烦,而不是防止开发商不断涨价?此外,对于开发商违规的行为,应该有更明确的部门进行监管,同时采取相应的处罚办法才能让买房人越来越踏实。

本报经济首席记者 张磊 记者 万方 通讯员 石佳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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