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车改之所以推不下去,根子在于用纳税人的货币去“赎买”或者“诱使”官员放弃行使乘坐公车的特权。这怎么可能?当赎买以一种政府政策的方式公开推行,而且范围面向某个地区某个领域的整个公务员阶层,可以想象,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它等于以改革的名义确认公车私用乃至贪污腐败为合法,甚至还成了某些地方公车改革的一大成果。如果对政府的改革都采用这种模式,无疑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后果。
其一,不断以赎买方式作为限制、取消公务员特权的手段,短期内或许很合算,但不断增加的赎买项目,最终会使整个财政不堪重负。
其二,公务员群体既是这些改革的对象,同时又是其决策者和操作者,但作为利益团体,他们有着自己的利益偏好,为了满足其利益偏好而用赎买的方法,将会导致一个荒谬的结论,即腐败是应该的,不腐败反而不应该,从而客观上鼓励腐败。
最后,如果赎买策略使用过于频繁,会在权力体系内产生一种自我强化机制,有可能对部分官员产生负效应,使其更加缺乏对自身权力性质的正确认识。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适得其反的后果,根源是改革乃由内部人主导,因而,要推动车改有实质性突破,必须打破目前这种内部人主导的改革样式。
12月6日《华商报》
作者:邓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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