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12月4日法治宣传日这一天,央视“十年法治人物”评选揭晓。翻看每年的“十大法治人物”名单,十年法治进程生动丰富。这些年度标志性的人物,不只包括公检法系统的公职人员、法律专业学者、律师,更有一些与法律工作距离比较远的普通公民,一些来自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有的没有接触过多少法律专业知识,只是按照自己对公序良俗的朴素理解执着行事;他们有的认准了只有法律能改变自己所处的困境,在“讨说法”的道路上顽强坚持……这些“小人物”,尽管每年入选的人数不算多,却是当年“法治人物”中的亮点。在他们身上,体现着社会公众正在生长的公民意识。而公民意识,正是推动改革不可或缺的力量。
2006年度的“十大法治人物”之一——“反酒第一人”王英,便是他们的代表。河南女教师王英的丈夫因酗酒引发胰腺炎死亡,为此她开始了长达8年的诉讼。颁奖词把王英的诉讼概括为:“从简单的一己之愤的宣泄变成满腔热血地为公众利益代言”,可谓恰当。以一己之力挑战一个行业、一项惯例或者传统,不管“反酒”诉讼的结果如何,她的付出已足以让人心生敬佩。
实际上,“小人物”的勇气与奉献,已经推动了许多法律法规的修改,触动了相关方面的改革。人们不会忘记那些在孙志刚案中奔走呼吁的媒体记者和众多网友,他们的努力直接推动了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张先著提起“乙肝歧视第一案”,他的胜诉促进了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的统一……这些“小人物”,他们对法治的追求令人尊敬,他们对法治的信念令人感动。
12月6日《人民日报》
作者:马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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