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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现“移动出租屋”

2010-12-08 02:18:49 来源:长江商报

6日,在广州南沙区蒲州广场出现“移动房屋”。CFP图

房屋内部结构。

本报讯 6日,在广州蒲州广场的一个展览现场,“移动房屋”引来了很多人围观和咨询。据介绍,“移动房屋”搭建比较方便,只需半天左右的时间,但租金有点贵,一年租金高达19万元。

可以随时入住

记者看到,所谓“移动房屋”就是一间用木材搭建的木屋,面积大约40平米,屋顶呈A向上凸起,外形与电视上常见的外国郊野村屋没有两样。“移动房屋”目前有三个款式,包括小公寓、酒吧、小餐馆。

“顾客只要将房子租回去,带上衣服和日用品,就可以随时入住。”“移动房屋”的出租方工作人员介绍,参观咨询的人多得很,很多人都第一次听说房屋可以整座租回去用。

年租金达19万元

“移动房屋安装非常方便,公司负责配送房屋,只要顾客选好地址,我们用大卡车先将房屋主体部分整体运过来,一些零件部分就现场组装搭建,整个过程不用半天就可以完成。”工作人员指着现场展示的三座“移动房屋”说,三座房屋仅用了两天时间就完成了搭建。

“移动房屋”使用方便,但价格未必人人都能承受得起。根据现场标价,顾客需要一次性缴纳17.49万元押金,租金按租期长度不同而不同:一日800元,如果租一个月则为21400元、三个月则要58300元,六个月为109400元,如果租期一年则高达194400元,租金需要一次性缴付。

移动房屋是否违建?

“移动房屋确实方便实用,但如果往空地上那么一放,城管部门会不会认为这是违建物?”有市民认为,移动房屋不是在原地建筑而起的违章违建房屋,而是“摆放”在空地上的一件物品,因此不应属于违建物,城管部门无法可依、不可能实施强拆。

对于市民的担忧,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直言,“移动房屋打了‘擦边球’,问题相当棘手”,严格来说确实不是原地而建、不能算违建物,实施强拆有点牵强,但移动房屋确实占用了公共空间,依法应该予以移除,但具体如何操作,还需要视实际情况而定。

据广州日报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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