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7日通报了南京“7·28”地下丙烯管道泄漏爆燃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18名事故责任人被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其中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7月28日上午,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的南京塑料四厂地块拆除工地发生爆燃,共造成22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其中14人重伤,爆燃点周边部分建(构)筑物受损,直接经济损失4784万元。
调查认为,由于个体拆除施工队擅自组织开挖地下管道、现场盲目指挥并野蛮操作挖掘机挖穿地下管道,导致丙烯大量泄漏,迅速扩散后遇点火源引发爆燃,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按照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对18名事故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其中,7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另外11名事故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同时责成南京市政府向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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