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肇事局长”可能判死刑

“肇事局长”可能判死刑

2010-12-08 02:18:49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7日上午,河南省公安厅召开会议通报,5日23时30分许,40岁的谷青阳(洛宁县邮政局局长)饮酒后驾车逆向行驶,与道路南侧多名行人相撞,造成5少年死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7日2时30分许,谷青阳被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

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方晓介绍,2009年9月11日,最高法对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颁布相关意见规定,酒后驾驶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通报会议部署了为期3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活动,即日起河南省异地用警、交叉互查,从严查处公务人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行为。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