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周,有些很有意思的新闻:北京一名11岁的小学生,在专家的帮助下做了一个简单的食品安全测试,发现他随机选择的14种鲜蘑中有13种经过漂白处理,而工商部门则认为其检测方法“不科学”,可网络调查显示,绝大部分人宁信小学生,不信相关部门;《中国新闻周刊》在自己的官方微博上发了一个金庸去世的假消息,该刊不仅多次道歉,还处理了多名相关人员;在渑池矿难事故调查组的成立大会上,该县副县长不仅并无歉意,还进行了不厌其烦的自我表扬,以至于激起了调查组其他成员的愤怒。
我从这些事件看到一点有趣的现象,即事件当中的机构或个人,首先是监督者,无论工商局、新闻媒体还是县领导,或者负有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或者负有舆论监督的任务,或者负有督促安全生产的职责,都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着监督权;同时又是其主管部门,尤其是公众的监督对象,当自己的“分内事”出现纰漏、差错,违规违法时,便一下子摆在了被公众指戳鼻子,从监督别人转到被别人监督的位置。
应该说,在扮演监督者的角色时,三个事件中的主角都或多或少地有失职失责之嫌。一个专业部门被一个非专业的小孩“打败”,是值得深思的;一个以真实为新闻生命的媒体传播虚假信息,突破了基本的职业道德底线;一个主抓安全生产的官员,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发生重大事故,起码是失职的表现。
可是很遗憾,在扮演监督者时都有失职之嫌,在扮演被监督者时,态度结果各异。新闻媒体老老实实承认错误,果断担责,虽然报道影响可能并没有人们想象的大,而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员都极力推脱责任:工商部门轻易否定了小学生的检测,却又没有办法让民众相信自己的权威;正该严肃反思,承担矿难责任之时,相关责任人却不厌其烦地自我表扬。这种迥异的行为令人费解,但又很好理解,因为相关部门会有更多的卸责机会。
一般而言,失职的被监督者受到责问或问责时,如果可能的话,都会为自己开脱,将责任最小化。太多的事实告诉我们,一旦事故曝光,相关部门往往首先是隐瞒和控制信息;其次是利用自己的优势来对抗监督;然后是采取“拖”字诀,最好把事情拖过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实在拖不过去,才会勉强承认失职,说不准会找一个临时工之类的替罪羊。总之,是想尽一切办法来推卸责任。
特别强调“自己的优势”,其实很简单,人会用自己的优势来为自己做安全罩,抵抗外来压力,更何况相关部门有权力,可以调动很多资源来“护短”;而且还掌握专业知识,在信息不对称的博弈中处于优势,在与公众的对话中,会利用这些优势来为自己辩驳。事实正是这样,工商部门认为小学生的检测方法“不科学”,不就有用专业优势压人之嫌吗?而渑池副县长貌似自我表扬,还不如说是在用“专业优势”进行辩护。
很可惜,民众并不完全相信“专业优势”,他们宁信小学生,不信相关部门,不是说小学生的检测多么科学专业,而是认为小学生摒弃私心杂念,单纯为了求证一个真实的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可信。相反,如果某些个人或部门抱有私利之心,而且缺少耻感和责任心,那就像渑池副县长那样,很容易为自己的私利筑起“专业屏障”。
其实,《中国新闻周刊》也可以为自己的过错进行专业辩护,但是,他们没有,反而严厉自罚。这其实是断腕自救,因为失之于公信的媒体必然会被公众抛弃,而一个缺乏责任感的相关部门却可以依然存在。问题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总会有人或组织来为相关部门的失职埋单。换句话说,如果民众的监督权无法有效落实,那就会用脚投票——选择不信任,其杀伤力远甚于对部门或人个的惩罚。
◇ 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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