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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反渎职侵权 3年查处重特大案83件

2010-12-15 01:28:04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孙明 通讯员 周晶晶 陈正军 实习生 洪奕立)昨日上午,武汉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召开第六次全会。会上,武汉市检察院等10个单位被授予“全市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十佳单位”,武汉市委政法委等20个单位被授予“全市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优秀单位”,100人被授予“全市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武汉市开展“反渎职侵权,促依法行政”专项活动3年,据统计,2008年以来,该市共依法查处各类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27人,人数呈逐年递增之势。所办案件中,重大案件61件,特大案件22件,要案19件,大要案占比80%以上。该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该活动,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387个,整改建制720多项。

【大要案回顾】

伪造庭审记录审判员获刑1年半

张某原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杨园法庭审判员。

2007年9月初,湖北一医药公司银行存款被武昌区人民法院冻结。为解除冻结,该公司总经理李某某找到公司法律顾问陶某某,经陶某某提议,2人决定伪造事实,进行虚假民事诉讼。

同年9月底,陶某某到主审法官张某办公室,向其讲明,为解冻存款,冒充三家公司,编造错误汇款,进行虚假诉讼,请张某帮忙。张某在收受陶某某贿赂1千元后,授意陶某某仍需提供证人证言和催款函等虚假证据。

同年10月,张某仅对其中一案开庭审理,在未开庭情况下,依样制作另两案的庭审笔录。

同年10月16日,张某分别判决该公司一次性返还三家公司不当得利226606.2元。同年11月,张某在得知检察院正在调查其审理的上述三案后,通知陶某某到其办公室,办理了三案的撤回起诉手续,并书面裁定准许撤诉,同时张某将部分法律文书销毁或藏匿。

2008年10月28日,在汉阳区法院,3人一审民事枉法裁判罪成立。张某获刑1年半,陶某某获刑1年,李某某获刑6个月。今年3月22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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