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张磊)继11月3日四部委出台公积金新政后,“汉版细则”终于落地,剑指“认房又认贷”。
昨日,武汉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正式下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记者发现,实施细则与住建部通知几乎完全一致,目的是从严控制贷款,抑制投机炒房,并无额外严厉措施,该细则将于20日起全面执行。
明确限定二套房标准
细则对二套房提出明确限定要求,“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武汉平均水平,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如果认定属于二套房,那么首付款比例将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上浮1.1倍。而对于第三套房,则明令禁止发放贷款。
另外,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的,其首付比例及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商业银行的额度由贷款银行确定。
“汉版细则的核心就在于认房又认贷。”市公积金相关负责人表示,至于后期影响,该人士直言,“短期内或出现观望和停滞”。
20%购房者可能观望
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发放有别于一般性商业贷款,因此在武汉从来都是独立执行房贷政策。按照旧规,只要还完就可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新规一出,江城一二手楼市都将深受影响。预计有20%的准客户会进一步观望,也就是说,接下来成交至少萎缩两成,市场回暖可能要等到明年春节后。”在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分院胡超看来,公积金贷款本身有福利性质,此次地方跟进细则已逐渐人性化。
已办理贷款家庭不受影响
武汉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从下周一开始受理的新贷款业务,才执行新政。已经受理的,仍然执行老政策。
记者发现,昨天出台的新政规定表明,自12月20日(含)起,对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含个人住房组合贷款)进行政策调整。“所谓新受理,就是以贷款申请人第一次递交材料,我们初审同意的时间点来算,因为是递交材料后就立即初审的,所以说,只要递交了材料,就已经受理了。”
知情人士说,这一界定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购房者受到新政的影响。“因为如果新政执行节点卡在最后审批通过的面签环节,那么很多已经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就面临着买房已经签约,但贷款办不下来的困境。”
80万贷款每月多还172元
公积金二套房首付由原来的20%提高到50%,而目前江城中心区一套上百万的房子,购房者需要准备的首付也要增加数十万元。
同时,公积金二套房贷利率提高到首套的1.1倍,以20年期限、贷款额80万元为例计算,每月还款达到5041.8元,比调整前每月多了172.85元,总利息要多出4万多元。
公积金贷款政策对比
2010年12月20日前
A
1、首套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2、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暂时不得低于30%,且暂无利率上浮;满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条件(面积小于140平方米);夫妻双方无论哪一方,只要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便不能再贷,即实行的是“认贷政策”。
3、三套房尚未全面禁贷:除了一种可能,即购房者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不管是买第几套住房,都可申请,但须满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及当时普通自住房(面积小于140平方米)的条件,且最高可贷60万元。
2010年12月20日后
B
1、首套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首套房普通自住的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
2、二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上浮至1.1倍;满足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条件(面积小于140平方米),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都没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只能购买140平方米以下住房。另外,二套房最高可贷50万元。
3、三套房全面禁贷,实行“认房又认贷”。
本报记者 张磊
质疑
公积金贷款收紧是否误伤?
官方:解决合理需求,抑制投机消费
本报讯(记者 张磊)公积金“汉版细则”此前一直备受关注,现阶段摆在眼前的问题是,此次公积金贷款收紧,是否有“误伤”?
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此表示,公积金“差别化”贷款政策的出台主要是为了遏制一部分人群借公积金购买多套房,以及限制改善性购房者购房面积。“严格的执行政策将会造成部分购房者被迫改变贷款方式如转为商贷或全款购房,这样的付款方式转型也会使得成交周期变长,从而会造成短期成交量下降。” 记者发现,“汉版细则”中指出,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条的杀伤力最大,直接打击了投资投机性购房。
市中介协会副秘书长霍飞虎表示,由于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的提高,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压力也会随之升高。
二套房使用不同贷款方式各时期利率差异变化
(单位:%)
| 类型 | 2010年4月
调控前 | 2010年10月
加息前 | 2010年10月
加息后 | 今后 |
| 商贷 | 4.158 | 6.534 | 6.754 | 6.75 |
| 公积金 | 3.87 | 3.87 | 4.05 | 4.46 |
| 相差幅度 | 0.288 | 2.664 | 2.704 | 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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