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看了评论版《若无标准,采购就会乱来》一文,文章指出“政府采购政策目标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采购的标准化水平”,笔者在此还想补充两点,即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和注重采购队伍建设。
早些年,就有不少专家指出提高政府采购集中度,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选择和有效途径。确实,发达国家的采购集中度都相当高,例如美国,不管是在采购政策、执行管理和财政预算上,都高度集中。事实证明,政府采购集中度高对于强化预算支出管理、降低政府运行成本、规范采购行为和资金的分配及使用,以及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节作用是十分必要的。相比之下,我国政府采购的集中程度过低,目前集中采购占整个政府采购的比重还不到十分之一。
事实上,到目前为止我国尚未建立全国统一的负责政府采购管理与监督的专门机构,各地所建立的政府采购机构多是财政部门或机关事务管理局与财政部门联合参与进行的。在政府采购仍以财政直接参与为主的语境中,地方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人的同时,往往又直接从事政府采购的具体操作,如此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自然难以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平、透明和高效。因此,这一局面有必要通过相关制度去改变。
此外,笔者认为我们在政府采购队伍建设方面也要下点工夫,不仅要注重专业化建设,还要注重综合素质的提高,要逐步探索实行政府采购官员人员专业化等级管理的路子。此次抚顺财政局“itouch 4当U盘是经销商的建议,我们对这个产品不太了解”之言论,就给我们提了这个醒。
◇ 尹于世(湖北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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