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月23日,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将实行综合措施治理交通拥堵。意见指出,北京市将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
从一定意义上说,北京治堵已经不是一个城市的问题,而是整个社会特别是遇到同样交通拥堵问题的大城市所关心的问题。北京治堵的逻辑和策略,在很大程度上有可能被后来者效仿。正因如此,我们应站在整个社会的立场上进行观察,北京能否提供一个为其他地区和城市效仿和借鉴的经验,同样成为一个值得考量的现实问题。
要缓解交通拥堵,在笔者看来,首先应跳出两个认识误区。一是简单将原因归结于车辆增长速度过快,道路已经达到饱和与极限;二是私家车增多、外地车辆进入城市,导致道路拥堵。实际上,一些地方即使限制私家车也没有达到缓解拥堵的目的。
从经过意见征求到最终发布的治堵意见看,这样的逻辑在北京治堵方案中依旧体现明显。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什么样的“榜样”?又能给我们提供一个什么样的参照物?此前,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认为,解决拥堵的方案有多种,但北京近几年实施的一连串做法既不市场也不经济,更无明确目标。甚至认为有身份歧视的嫌疑。结合诸如“外地人购车须纳税满5年”和“对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措施是政府的责任”,而忽视对公众行为限制因素的说法,在笔者看来,能否给各地提供一个正面的标杆实在让人担忧,而能否达到效果也是一个疑问。
实际上限制车辆增加只是治标之策,就北京出台的有关措施来说,对城市规划的重视程度还存在硬伤。从一定意义上
说,城市规划最为根本,应统筹规划,坚决根治今日建明日毁的短期行为。城市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兼顾短期目标与长远效益。否则,在只能做加法不能做减法的城市建设中,只能越来越“堵”,我们也只能看到越来越多的“堵城”。
◇ 朱四倍(河南信阳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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