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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借读费,还须防暗收赞助费

2010-12-27 01:41:4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24日,教育部网站公布《教育部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了《小学管理规程》中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12月25日《京华时报》)

改革开放以来,成千上万的农民进城务工,还有大量城镇人口异地就业。这些非本地户籍人口在工作地就业,像当地户籍人口一样纳税,所以他们理当享有子女进入工作地公办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不过,教育部发布相关决定,取消可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的规定之后,还需防止部分城市学校采取变通办法变相抵制有关决定。教育部取消小学可向非本地籍学生收借读费规定后,部分学校可能会因为不能从接收非本地户籍学生入学中得到好处,而拒绝接收非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另外,教育部取消小学可向非本地籍学生收借读费规定后,部分学校还可能会改头换面,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所谓的赞助费等等,即假借其他名目行变相收取借读费之实,以规避教育部相关决定,从而达到继续向非户籍学生额外收取不菲费用的目的,并进而使教育部相关规定沦为一纸空文。

所以,教育部取消小学可向非本地籍学生收借读费规定后,还需出台相关配套措施,杜绝部分学校通过拒绝非本地户籍学生入学以及以赞助费等其他名义收取借读费等变相抵制相关决定现象出现。而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强化惩处与问责力度。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加大取消小学收取借读费规定后的检查力度,并发动群众举报,对存在拒绝接收非本地户籍学生入学以及以其他名目收取借读费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厉惩处。如此才能将真正有关取消小学借读费规定落到实处,让广大非本地户籍人口及其子女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与此同时还需看到的是,当前部分城市公办学校之所以向非本地户籍学生收取借读费,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育资源与教学经费有限。由于部分城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教育经费投入标准,是以户籍人口作为基数与基准设计与规划的,这就导致部分城市公办学校如果在不收取借读费情形下接收非本地户籍学生,就会出现教育经费捉襟见肘的现象。也正因为如此,教育部取消小学可向非本地籍学生收借读费规定后,还需各地进一步加大对于教育事业的资金投入,以接收一定数量非本地户籍学生入学为基数制订本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如此才能解除城市公办学校的后顾之忧,使其更为切实地执行教育部相关决定,从而能让广大非本地户籍学生在更大程度上受到国家政策的惠泽。

◇ 魏文彪(江西南昌 媒体人)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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