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京华时报报道 前日,距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二次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结束还有5天,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召开研讨会,对二次意见稿初步提出9方面修改意见,准备讨论斟酌后于下周一正式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这将是北大法学者又一次就拆迁条例上书。
前日,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陈端洪、张千帆、郑振源、党国英、熊伟等20余位学者与会。学者们就二次意见稿进行了激烈讨论,形成了初步的修改意见。同时,十多位被拆迁户来到会场,除了聆听学者的讨论,还不时发表意见。
修改拆迁条例的9条意见分别是:一、关于征收和补偿的原则要强调公益前提,全程公开透明,征收才是最后选择。二、关于公共利益的界定,前提中剔除商业开发。三、公众应参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行政规划。四、旧房改造决策要民主,需2/3居民同意。五、房屋征收决定程序要有公众参与,征意见要开听证会,且涉及30户以上应听证。六、强制拆迁应“裁执分离”。七、为保评价公正,不限定房产评估机构范围。八、停产停业损失由省级政府决定。九、承租人权益应得到保护,损失应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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