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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消费” 应进财政报告

2010-12-30 01:55:51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今天,记者从中央纪委获悉,各地区各部门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项经费的财政预算,在2009年缩减158.06亿元的基础上,今年又压缩57.51亿元,其中出国(境)费压缩4.15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压缩17.02亿元、公务接待费压缩36.34亿元。(12月29日《中国青年报》)

尽管中纪委公布的这张“三公消费”成绩单,数字十分惹眼,但是,从社会各界和网友的反应来看,肯定之外,对政府不公布一年的“三公消费”总量,还有质疑和不满。

长期以来,我国的 “三公消费”账,一直有些糊涂。民间版本层出不穷,2006年8月,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宏观政策动向课题组引用的数字显示,2004年,全国公款吃喝3700亿元,公车消费3986亿、公款出境旅游性消费2400亿元。三项相加,“三公消费”达一万多亿。不仅如此,我国还有大量预算外、制度外的资金没有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成为单位的自留小金库。这部分资金,据有关专家测算,全国一年约有9000亿元。加上“三公消费”,这些本不该被挥霍的公款占了财政收入的35%左右。也就是说,每100元的财政收入中有35元是用于公款吃喝、公费出国和公车消费的。

值得欣慰的是,在今年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蒋洪提交了有关“三公消费”的提案。他批评政府的财政报告把“三公消费”混到各种项目下,使得人大代表怎么也看不出来。他提出,财政报告应把关于“三公消费”单独列出来。 我觉得,蒋洪委员的提案,非常具有针对性和民意基础。将“三公消费”写进财政报告,尤其将“三公消费”单独列到全国各级地方政府的财政报告中,并不存在什么技术性难题,这不仅是保障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能让社会各界都来监督政府,更为重要的是,也能让普通老百姓心服口服。

◇ 吴睿鸫(河北威县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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