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吴睿 通讯员 彭燕娥 张伟)新的《工伤保险条例》明起实施,工伤死亡赔偿将实现同命同价。记者昨从武汉市人社局和安监局了解到,新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比原来标准增长了2倍多,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事故赔偿补助金将达60万元左右。
武汉市目前有近3万工伤职工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武汉市人社局介绍,用人单位必须按规定每月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明起实施的新条例将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到了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工伤认定范围扩大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及轨道交通、轮渡和火车事故伤害。新条例规定,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并规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医疗费,遏制用人单位恶意诉讼企图。
新条例约定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发放,比原标准增长了2倍多。且打破地区限制,实现了全国同命同价。
如按2009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75元,新条例实施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4.35万元,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合计约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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