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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12月30日,湖南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年7月2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定罪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被告人曾锦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有关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均另案处理)收受或者索取首某某等40余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其中索贿数额共计人民币329万元。曾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有反侦查意识喜欢现金
公诉方宣读的起诉书显示,曾锦春喜好收现金,绝大多数行贿者都是提着数十万现金直接进入曾办公室当面交给他的。起诉书称,一个叫首清文的矿主共贿赂曾锦春共计人民币710万元。曾说,首每次送钱都是提着一个编织袋,里面装着现金,最高一次是50万元。
有郴州市官员称,曾锦春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知道现金比银行转账安全稳妥,行贿者都知道他的这个习惯,所以用编织袋装现金,这样就算有人看见,也只会猜测是土特产等物,不会想到是一叠叠的现金。
起诉书还显示,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中,曾锦春和李大伦两人的腐败范围并非只是前者垄断郴州矿业,后者垄断市政工程。曾的犯罪事实也包括插手许多工程,以及买官卖官。对于势力范围的相互渗透,曾锦春和李大伦是相互知情的。公诉方说,2000年,李大伦把曾锦春安排兼任监管市政工程的领导岗位,在曾锦春的监管下,两人大肆插手项目工程。
只要给钱啥事都能做
起诉书公布的众多个案可以表明:曾锦春简直是不法商人的挚爱———只要给钱,曾书记啥活都能干,且服务踏实高效,绝对物超所值。
2000年7月,曾锦春收受一个叫黄生福的矿主50万元,帮助黄取得荣福煤矿的租赁承包合同,让人吃惊的是,当时黄是曾正在查处的一起受贿案的行贿者。
黄生福和彭北京合作开办水泥厂,后来黄生福要求退股由此产生纠纷,官司一度打到最高法。之后,曾锦春屡次利用特权帮助黄生福对付彭北京。
2002年4月14日,曾派出公安、纪委数人陪同黄生福的人动用侦查手段在广州拦截彭,用枪逼着彭就范,并将其戴上手铐带回郴州“双规”,6个人轮流审讯其是否给领导送过钱。8天之后,曾叫彭北京拿出9000多元生活费,在宾馆结账走人。
不久,曾锦春坐镇宜章县驱使郴州市法院执行局绕开清点评估程序,直接将彭北京等人赶出工厂,并将这个价值超过5000万元的水泥厂的整体九年租赁经营权以580万元拍卖,接手者正是黄生福。
彭北京最近提供的一份审计资料称,曾帮助黄生福制造了郴州最大一起冤案,令他损失数千万元,他将持续控告和申诉。
起诉书表明,黄一共送曾人民币244.2万元。
曾10万元悬赏举报者人头
黄元勋是举报曾锦春的人中最忙碌和勤奋的一个。7年来,黄元勋一直没有放弃对曾锦春的举报。各级举报机关,他都去过了,对于信访和举报制度,黄元勋已经是轻车熟路。因为举报曾锦春,有人出价10万元,要买黄元勋的人头。
曾锦春的马仔黄生福开办的荣福煤矿就开设在黄元勋的家旁边。黄生福养了一群打手,平时残害乡邻,激起了黄元勋的极大愤怒。在和王文汉等人结成了举报联盟之后,黄元勋成为了联盟的马前卒,其举报的脚步就再也没有停顿过。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黄元勋出示了一大皮箱的举报材料,那是他多年积累下来的成果。专案组在进行调查的时候,很多材料都直接来自黄元勋。也正是黄元勋写的那封遗书,让郴州官场腐败问题露出水面。
“在这些年里,我最要感谢的就是媒体的记者,没有他们对我的支持,我们也不可能一直坚持到现在。”黄元勋说道。
◇幕后
记者与他的三次交锋
第一次交锋:
曾锦春“双规”民营企业主
记者采访发现他态度蛮横
当时经人介绍,法制周报记者李根认识了一直在告状投诉的李民主。李民主是当时湖南省第一个民营收费站的经营者,却因为没有向曾锦春交纳40万元保护费,得罪了曾锦春,被郴州纪委“双规”,他的民营收费站也因此关门。
接到李民主的投诉后,李根赶到郴州第一次与曾锦春直接接触。问道他为什么管民营收费站的事时,曾锦春说凡是危害人民和国家的事情,他都要插手。曾锦春不断告诉李根,媒体不要管这些事,说话很横。
第二次交锋:
非法煤矿有曾锦春做后台
记者报道未点名仍丢工作
2005年,李根第二次与曾锦春进行交锋。当时曾锦春接受黄江武的巨额贿赂,为其投资入股非法煤矿提供便利。出于种种考虑,李根并没有在报道中提到曾锦春的名字,只是提出非法煤矿的背后有郴州的大领导做后台。但在曾锦春的强势过问下,李根被迫离开了报社。
第三次交锋:
揭露被庇护煤矿瞒报矿难
点燃郴州官场地震导火索
2006年2月,李根又接到了黄元勋的报料,称曾锦春的马仔黄生福开办的荣福煤矿出现矿难,死亡一人,但煤矿对此瞒报。李根在一知情村民的带领下,找到了死难者的骨灰藏放地。矿难和瞒报的情况被报道后,荣福煤矿的五证一照全部被没收。
同样因为荣福煤矿矿难的事情,有人说要出10万元买报料人黄元勋的人头。黄元勋因此才写信举报,李根将这封公开信在网上公开后,调查组也因此被派到郴州,郴州的官场地震从此开始。2006年6月,当时的郴州市委书记李大伦被“双规”;2006年9月19日,曾锦春被专案组“双规”。“郴州的事情都在我预料中,我准备了稿子,领导一被‘双规’,我的报道马上就出来了。我还给一家法制杂志写了彭北京、黄元勋等人多年来不懈举报曾锦春的故事。”李根说。
曾锦春即将接受法律的审判,李根自然是非常欣慰。不过他向记者表示:“虽然贪官都倒了,但是黄元勋等举报人的事情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我准备继续对此进行关注和报道。”
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在法院公开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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