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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化改革中践行民生至上

2011-01-03 01:56:36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旧岁徂往,新年已至,正是总结去岁、瞻望新年之时。2011年的第1期《求是》杂志发表了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署名文章,胡锦涛在文中指出十七届五中全会指明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全党同志一定要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切实做到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

作为“十二五”开局之年,怀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推进改革的希冀,崭新一年如何面对,各界甚是关注。应该看到,“十一五”和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社会、政治领域的进步是显著的,但是一些领域的整体改革进展,和公众的心理预期尚有差距。执政党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故此“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改革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更加重视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明确改革优先顺序和重点任务。”胡锦涛在新年再次重申,可谓切中要害,以表决意。

从中国社会实际出发,只有将民生放在第一位,达成民生至上的共识,才能根本上释放社会内在的压力和冲突,真正化解各种社会难题。正是因此,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要“坚持把改革开放作为强大动力”,必须以更大决心和勇气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然而,推进改革的决心和勇气,最终需要和公众的社会期望并轨。只有满足公众对推进改革的预期,才能凝聚起最大的社会合力而非相反。

回溯过往,一些领域和地方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这些方面能否持续,能否走得更远,公众都在关注。特别是那些和公众利益切身相关的改革,能否实现质的突破,关系重大。譬如因土地引发的纠纷必将越来越多,备受关注的拆迁变法,能否在今年实现迈进?要实现经济发展的转型,达至包容性增长,就必须兼顾公众的一切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其实所谓最大的民生,无非就是切实保障公众的这些权益。

如此,别无它法,只能硬着头皮直面问题。作为政府来说,一方面是必须履行起提供足够公共产品的职能,另一方面必须让利于民、还权于民。所谓足够的公共产品,也就是基本的民生保障,食品、医疗、教育、交通、住房、养老等。从现在的情况看教育、医疗领域的改革,大方向没有问题,并迈出了第一步,下一步以及更关键的几步怎么走,至为关键。无需多言,每一步都需要明确政府职能、权责,特别是保证各级政府投入和考核。作为公共产品的提供人,首先应有这样的意识,而非当其为负担。要实现这方面的转变,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是为必须。

同样,所谓让利于民、还权于民,即政府部门不能成为市场的主体与民争利,同时还必须作为市场和社会问题的裁决者,保障公民的各种权益不受到伤害。这一方面有待继续完善立法,更根本在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些问题,其实都是老问题,如何在2011年实现进步,赶上公众的心理期望,需要深化改革做保障。2011,期望和挑战并存,民生至上如何践行,我们拭目以待。◇ 本报评论员 银玉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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