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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统一启用新版《就业失业登记证》

2011-01-11 02:14:31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宋欣然)从今年起,就业证、失业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昨日,省人社厅通报全省就业援助特别行动时介绍,本月开始,我省启用全国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按照人社部的要求,从今年1月1日起,停发《再就业优惠证》和各类就业失业登记证明,老版的《失业证》和《就业证》,使用至2010年底。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以及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手续时,应及时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

原有的《就业证》、《失业证》,只限于发证地使用,跨地区就业,不能享受当地的扶持政策。新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将全国通用,劳动者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凭证享受就业扶持。

全国统一样式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外国人来华就业,台湾、香港和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其他法律法规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实名制,限持证者本人使用,不得转借、转让、涂改、伪造。

省人社厅相关人士提醒,原持证人员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换发 《就业失业登记证》。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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