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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福利应与税收增长同步

2011-01-11 02:14:31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1月9日发布消息,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完成77390亿元(扣除出口退税后为70062亿元,不包括关税、船舶吨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相比2009年增收14286万亿元,增幅约达22.64%。(1月10日《羊城晚报》)

税收作为社会收入二次分配的主要手段,税收大幅增长意味着经济快速发展,国库更加充盈,社会收入分配趋向合理,税收增加当然是好事。但是换个角度看,税收增长过快除了经济增长给力以外,也可能意味着纳税人经济负担的增加。给股市去泡沫,收印花税;给房地产降温,酝酿房产税;为了保护环境,出台车船税……但是国家税收收入持续攀升,与扩大内需的经济政策背道而驰。

不仅如此,民众对当前税负水平不满意。拿个人所得税来说,尽管个税已做过2次调整,但是税负与百姓收入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尽管最近有消息说,个税改革方案已上报,方案将对整张税率表作出调整。但是2000元的起征点可能不会改变。个税起征点“长生不老”,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分类个税体制一直呼之不出,让人郁闷。有关部门促进税收增长的同时,应出台减税措施,拿出财政资金改善民生福利。

在个税制度成熟的国家,个税起征点与CPI涨幅等经济指标挂钩,实现指数化、动态化调整。比如,德国的个税起征点每年微调一次,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美国历史上曾多次全民退税。在新加坡,政府从财政盈余中拿出资金,直接向国民派发,让国民分享国家财富增长的成果。还利于民已成社会共识,我们显然不能对民众呼声视而不见。

税收的功能就是调节社会成员收入二次分配,税收政策具有天然的公平特质。有关部门在加强税收征管,设立新税种,做征税加法,实现税收增长持续攀升的同时,应顺应民意,出台一些减税措施,帮助中小企业涨工资。提高个税起征点,税收加减法同步进行,适当放缓税收增加的速度,拿出更多税收红利加大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力度,这将有利于增加社会幸福度。

◇ 叶祝颐(武汉 教师)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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