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改善环境年” 应从身边事做起

“改善环境年” 应从身边事做起

2011-01-13 02:29:2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岁末年初辞旧迎新,人们总是怀着一份美好的希望和向往。武汉市政府提出将2011年定为“改善环境年”,要求以“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围绕住房保障、群众出行、助残养老等民生热点, 为民众办实事。未来五年,武汉市将投入1200亿进行环境改造,到2015年努力将武汉市建设成为“环境友好型城市”。

环境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近年来武汉市开展环境创新活动,通过实施“清洁空气工程”、“环保专项行动”等,使城市环境有了进一步改善。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有两个层面:一是政府行为的环境,个人无能为力或者作用有限的问题,只能依靠政府改善政策或提供公共设施来完成;二是个人行为的环境,主要是指取决于市民素养的一些行为,比如公共秩序的维护,社会风气的维护。

破坏公共秩序情况,相信每一位市民都能遇到,公共秩序关乎市民生活环境,也关系到市民生活质量,破坏就会产生负面影响。在已经到来的改善环境年里,即使政府关于改善环境的政策和硬件建设全部兑现,但如果破坏公共秩序情形不能得到改观,甚至恶习难改,那改善环境的成果无疑将大打折扣。

市政府作出改善环境的郑重承诺,将会一条条努力落实,武汉的市民也应在改善环境中有所作为。其实,保护环境只需举手之劳,回收一节旧电池、文明地过一次马路、少乱丢一回杂物,保护我们的城市环境,你就迈出了第一步。

◇ 崔 伟(湖北 公务员)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