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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开发区法院 获知识产权案审判权

2011-01-14 02:28:2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谭经田 通讯员 唐业继)记者昨日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人民法院获得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权,将采用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的“武汉模式”。

2007—2009年,东湖高新开发区累计申请专利12520件,占武汉全市同期专利申请总量的35.9%。光电子、生物技术、新能源产业发展产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亟待加强。去年1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牌匾,授予武汉东湖高新区,使其成为全国第一个“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据介绍,为促进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进步、自主品牌培育、文化创意产业繁荣、有效遏制不正当竞争,上级法院故作出该决定。今后,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人民法院将按照我国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依法统一审理辖区内的各种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链接

“三审合一”是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其做法是将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全部集中到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

知识产权案件中,大部分民事案件因为具有特殊性,所以一般由中级以上法院管辖。个别的基层法院要经过最高法院的批准才能够审理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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