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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368万过路费案将重审

2011-01-15 01:52:3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河南禹州农民时建锋购买两辆大货车后,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多挣钱,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疯狂营运,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过路费368万余元。事发后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

该起事件是全国首例因偷逃高速过路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案例。此案的审判长娄彦伟表示,判决认定的诈骗犯罪数额人民币368.211万元,是以平顶山市检察院提交,并经庭审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双方均无异议的相关证据来认定的。

该高速路段收费有合法依据,相关收费站的地磅均检验合格,由河南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控收费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两辆货车的通行信息统计表,对包括空驶或载物和载物重量、超载率等信息的记录均很详细,证明其合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万余元。

新华社记者在鲁山县看守所采访时建锋时,他多次表示“我有苦难言,生不如死”“有些事情是瞒不住的”“都是内外勾结”“我在保护我的一名直系亲属”“我现在翻供等于瞎翻供,因为在人家地盘上,翻也翻不出”等。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刘鹏华说:“13日晚上,我们组织人员到看守所讯问时建锋时,时建锋称他受到一名亲属的指使。他的新供显示,此案还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实证据及对时建锋的量刑可能出现变化。因此,我们启动了再审程序。”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时建锋因诈骗被判无期徒刑案”启动再审程序。法院称原判决不撤销。据新华社、央视

关注》》》天价过路费案疑点重重

被告时建锋称,他是在河南禹州路边看到有办理假车手续的电话,联系办理的两副假牌照WJ19-30056、WJ19-30055。但是,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李占峰在法庭上提出的证言称,2008年5月的一天,一名自称李金良的人来到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出具了一份证明。证明称,某部队要进行营区建设,派遣车牌号为WJ19-30056、WJ19-30055两辆车运输沙土,敬请协助。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将两辆车放行。

也就是说,时建锋是在其他人给收费站出示证据并获得收费站信任后,才开始运送沙石的。时建锋表示,他不认识李金良这个人,也没有人告诉他有关向郑石高速公路收费站出示证明一事。法庭根据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认定,这些相关证件都是假的。可是,时建锋对记者说:“这些证件有真有假。”

此案判决后,时建锋曾表示服判,没有上诉。时建锋对记者反复表示:“我不是坏人!”

时建锋说:“我现在翻供等于白翻供,因为在人家的地盘上,翻也翻不出去,在河南省都翻不出去。”时建锋还说:“我是在保护我的一名直系亲属。”记者追问他在保护谁,时建锋摇摇头,欲言又止。时建锋弟兄3人,他此前在外地打工或经营小买卖,至今未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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