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 >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可罚百万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可罚百万

2011-01-15 01:52:3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中新社电 工业和信息化部14日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360与QQ之战将会有法可依。

在意见稿罚则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将作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违规行为的不同,可对违反经营者间不正当竞争相关条款的机构处以10万元至100万元的罚款,对于经营者侵犯用户权益的行为,将处以1万元至1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责令停业整顿。

同时,该意见稿也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进行了约束,要求不能擅自修改用户数据,也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用数据等。

责编:ZB

长江重磅排行榜
视频播报
滚动新闻
长江商报APP
长江商报战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