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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将实行分级管理

2011-01-16 14:34:20 来源:现在网

现在网1月16日讯 (长江商报记者 王荣海 通讯员 宋欣然 实习生 龚蕾)今日,省人社厅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意见(暂行),对全省境内所有各级人社部门定点的医疗机构,实行动态分级管理。

定点医疗机构等级分为四级:AAA级、AA级、A级和无级别四个等级。考核评价的主要内容是落实保险政策法规及履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情况,包括基础管理、门诊管理、住院管理、医保信息管理、参保人满意度等方面。

评定为AAA级定点医疗机构,可全额返还上年度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AA级定点医疗机构,年终按不低于80%的比例返还上年度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A级定点医疗机构年终按不低于60%的比例返还上年度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对评定为无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年终不予兑付上年的医疗保险服务质量保证金,并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至少美誉稽核两次。

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省人社厅表示,在日常监管中,定点医疗机构被举报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严重违法医保政策规定、群众投诉问题较多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将降低或取消级别,对伪造医疗文书或其他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将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取消级别,直至取消定定点。被降低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可恢复原级别,被取消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可申请评级。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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