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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税局牌匾丢两月

2011-01-22 02:58:42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因安置职工退伍子女引纷争,牌匾被职工取走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成都市滨江东路266号,是四川省国税局。在过去两个多月间,用以昭示身份的巨幅牌匾却始终难觅其踪。

摘走牌匾的,是四川省国税系统职工。他们认为,2009年该局系统内招最后一次安置职工退伍子女考试时,存在大量“弄虚作假”行为,多次反映未果。

2010年初,广安市邻水县国税局退休公务员邓必全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在2009年最后获得四川国税系统内岗位安置的66人中,提前退役的9人,均以“家庭主要成员伤亡病残而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为借口造假。

查阅四川省国税局资料,参加2009年该局内招考试的职工退伍子女共计220人,其中提前退役的有14人。而这14人中,9人入职国税系统,另外5人领了7万-10万元的安置费。

“都是当了一年甚至于半年的兵,”邓必全说,“造假的证据我都有所掌握。”

具体负责安置工作的四川省国税局人事处处长邓红表示,以上情况该局早前已经进行调查,但作为安置任务的执行部门,只能根据民政局提供的法律文件办事,“是不是造假,我们没权力认定”。

这一切,实际上是由一份四川省国税局内部文件引发的。

四川省国税局在2007年10月29日发布第49号文件称,“从2010年起,对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全部按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的政策进行安置。”

也就是说,在2007年参军的国税系统职工子女,将成为最后一批有机会参加内招、进而通过考试进入国税系统工作的人员。

四川达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静等多名律师表示,该文件与国家多部有关退伍军人安置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应以撤销。

对此,四川省国税局说,安置始终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完成,“就我们目前的调查,尚未发现一起违规事件。”该局人事处处长邓红表示,“得到了省政府以及省民政部门的肯定与支持”,而且,“公平公正的安置本就难以达到。”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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