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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亿元中央补贴春节前发放

2011-01-23 10:18:41 来源:楚天都市报

本报讯 昨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全省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工作。会议透露,中央已下拨5.09亿元资金,补贴我省400万困难群众,各地务必在春节前将这笔钱发到困难对象手里。

据介绍,此次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对象有5类,分别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是: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180元。

会议特别强调,各地不得降低标准发放,不得用中央补贴资金购买物资进行发放,不得用省政府及地方各级政府已安排的春节救助慰问资金抵扣此次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

这意味着,我省绝大部分困难群众春节期间至少可领到两笔补贴——根据省政府部署,我省今年将对城乡低保对象,增发1个月的低保金,作为今年春节的生活补贴。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不准由社区、村组集体代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准拖延发放时间,不准优亲厚友。各地须在25日起每日报告发放情况,并务必在春节前以现金形式、通过“一卡通”将补贴发到位,对行动迟缓的将追究责任。

(楚天都市报 王孝武 韩华平)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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