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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镇长获刑仍在任 官方称无新闻价值不要报

2011-01-25 06:34:2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近日,安徽灵璧县高楼镇群众反映,高楼镇副镇长卓光玉因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刑后依然分管镇上的工作。对此,灵璧县纪委表示未收到法院判决书。灵璧县法院则表示被告人卓光玉已经上诉。而高楼镇党委书记杨殿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建议记者“不要搞,2万元没多少钱”。

据了解,2006年,卓光玉曾任灵璧县渔沟镇副镇长,分管城镇建设。检方指控,在此期间,卓光玉曾经通过当时渔沟镇一干部汪某某收受一工程老板2万元钱。在此案案发后,汪某某即被免职、开除党籍,并被判刑。

对于群众反映被判刑了仍在担任副镇长一事,高楼镇党委书记杨殿銮的态度则令记者感到疑惑。杨殿銮先是让记者“不要报道,没有新闻价值”,并表示卓光玉在工作上十分出色,“要保护当地干部”。

随后,杨殿銮说,事情是发生在卓光玉在渔沟镇任副镇长期间分管城镇建设时期,由于一工程老板欲找相关工程的专业人员找不到,遂托人找到卓光玉,并给了2万元。“他这2万元是用在了请专业人员吃饭、赠送礼品等花销上了,这个钱是帮忙办事的。”

同时,杨殿銮说,“2万元也没多少钱”。对于卓光玉一审被判刑仍然担任副镇长是否合适,杨殿銮说,“他也上诉了,现在最终结果也没出来。如果二审结果出来,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他不容易,也快退休了,过完年就换届了。”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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