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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制当符合教育之标准

2011-01-25 06:34:20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近日,北大招办负责人首次回应社会公众对于北大不鼓励招收“偏才”、“怪才”的质疑。回应采取新闻通稿形式,回应内容具体为四项理由:1.“偏才”、“怪才”不是中学教育目标;2.“偏才”、“怪才”的标准难以界定;3.避免相关培训机构的出现;4.不能再用一个世纪以前的“偏才”、“怪才”标准衡量今天的学生。(1月24日《北京晨报》)

以上四点理由,足可代表北大官方意见,理由表达看似稳妥,但说服力不够。

首先,“偏才”、“怪才”的确不是中学教育目标,可遇不可求,但这不代表出现了“偏才”、“怪才”,不该给予合适的渠道招收入学。不鼓励培养“偏才”、“怪才”是一回事,不鼓励招收则是另一回事。“校长推荐制”的任务是探寻多元招生渠道,意在发现人才,而不是为人才单独设立另一个招收标准,甚至沦为预招的渠道。

其次,“偏才”、“怪才”本无标准,至少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而也谈不上界定标准。“校长推荐制”本就应是打破单一标准。传统的教育过分依赖单一化的标准,而分数是最客观、单一的标准。打破应试教育,首先就是要打破单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校长推荐制”的意义,正在于将纸面上的、分数上的标准化判断,变成人与人之间的多元化判断,将一个标准变成多项标准,将结果判断变成过程判断。

再次,是否会出现相关培训机构,这是教育行政部门该关心的,而非北大应该关心。退一步而论,招录“偏才”、“怪才”根本不会导致培训机构的出现。培训机构是标准化生产的,绝不可能培养出非标准化的“偏才”、“怪才”。目前的各类标准化考试,正是培训机构的温床。“偏才”、“怪才”既然可遇不可求,培训机构恐怕也有心无力。

最后,任何时代都会出现“偏才”、“怪才”,有一个世纪前的“偏才”、“怪才”,也有如今的“偏才”、“怪才”。“偏才”、“怪才”被名校破格录取,来日成为大师,这样的故事,被人们不断炒着冷饭,无非是希望今日的大学重现昨日的辉煌。

北大的回应理由让我们失望,不仅是因为每一条都不具足够的说服力,更在于它们虽代表北大官方意见,但不一定代表北大教育同行们的意见。这便是我们在去年的评论员文章中说过的问题:“校长推荐制”应以教育、学术共同体的存在为前提。“校长推荐制”中的校长,应是一个教育职务,而非一个行政职务。推荐进入大学的过程中,甄选人才的关口应在大学教授这一环节,而不应在招办这类行政环节。

去年8月,西安高中生孙见坤由复旦8名教授联名申请破格录取,然而因高考分数不够,被陕西省招办拒绝投档。8名教授一致认可,体现的是学术、教育的标准,陕西省招办拒绝投档,体现的是教育行政的标准。“校长推荐制”作为一种改革手段,不仅是探寻多元招生标准,更是力求打通学术、教育标准与教育行政标准之间的隔阂。教育行政主导之下,应试是唯一可行的办法;学术、教育标准主导之下,教育工作者可以直接发现、甄选人才。

打破应试教育的壁垒,不拘一格降人才,这是“校长推荐制”被寄予的厚望,除非不做,要做则要突破过分求稳、求全的心态,真正实现改革的意图,让“偏才”、“怪才”通过多元化标准以及教育同行们的甄选而获得北大的一席之地。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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