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科技部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日前发布通告,正式撤销西安交通大学原教授李连生等2005年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决定,收回奖励证书,追回奖金。记者10日得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确认,这是我国“第一例”因学术造假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2月10日新华网)
由国务院于1984年设立的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旨在奖励在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以及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工程、计划等过程中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中国公民和组织。李连生等的研究项目“涡旋压缩机设计制造关键技术研究及系列产品开发”获得2005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相关专家的鉴定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也一度成为其律师为其辩护否认造假的事实依据。
至此,发轫于2007年底的西安交大陈永江等6位教授实名举报活动,随着学校取消其教授职务并解除教师聘用合同,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撤销,基本宣告告一段落。但获奖两年之后才出现举报,前后延续达三年之久的举报惩处时间,以及西安交大校方对此的态度,都有许多值得思考之处。
学术造假的最终揭穿首要归功于西安交大6位教授的可贵学术自省精神。因为,6位实名举报的教授,3人已年过古稀且退休多年,甚至其中2人还曾是李连生硕士、博士期间指导老师和导师。但几位教授秉持了学术的自律,对毁坏专业名声与学校声誉的抄袭作假行为拍案而起,坚持不懈地进行举报和宣传,对挽回专业声誉和警戒后来者作用不可小觑。
而央视《焦点访谈》曾报道,6名老教授在举报过程中,多次被校领导劝阻,认为举报者是始作俑者,弄得学校领导日夜不宁,甚至提出如果退出举报,可把奖金匀给举报者。作为大学的管理者,为照顾所谓学校“脸面”,居然放纵学术造假行为不究,实在让人不得不喟叹,用护短思维维护学术造假,正是真正长久地伤害学校名声与地位的致命伤。
除却上述两点,从2005年授予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到2007年底才举报,和直至如此才最终撤销奖项,这两个时间段都稍显漫长,其中复杂的学术考核和相关专家的鉴定,都让人疑窦丛生。获奖之后两年才有人举报,几乎就已蒙混过关,举报之后又耗时三年之巨,才最终得以盖棺定论,造假项目获奖后的长久无人察觉与造假鉴定的艰巨折射出的是,学术造假认定之难与举报之不易。
好在最终尘埃落定,尽管鉴定结果来得有些迟也来之不易,但还是有一个比较客观公正的结果,以我国“第一例”因学术造假而被撤销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结果,为前后延续达五年之久的抄袭造假学术案画上句号,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但值得深思的地方还无法画上句号。
◇ 本报评论员詹万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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