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灾害,包括我在内的部分人则表达了禁放烟花爆竹的诉求。但却被学者秋风先生判定为“理性的僭越”。
秋风先生的基本论点是:“燃放烟花爆竹之所以成为一项民俗,就是因为时间已经证明了它的社会收益是大于社会成本的。时间筛选制度的能力,远远超过任何个体的理性。”这个论点可以简化为一道黑格尔式的命题:现实的就是合理的。这个命题貌似合理,实际上暗含着一种为现存事物(包括风俗)辩护的逻辑:按照这个原则,只要一种风俗、生存方式、制度在历史流变中暂时存在,那么,我们就可以说它的“社会收益”大于“社会成本”,认为它经受住了“时间筛选制度”的检验。这显然是个站不住脚的论点。
某种风俗、生活方式、契约、制度存在的原因是复杂的,其延续非但不一定具有长远的合理性,而且也可能压抑新兴的可能性和正当诉求。有人依然喜欢燃放烟花爆竹,绝不意味着该习俗仍有延续的绝对合理性:把源于农业社会的习俗带到后工业、人口密集、技术力量超级强大的当下世界,其合理性本身就是可疑的。恰如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学,一个时代也有一个时代的习俗。前几年,部分城市曾经禁放烟花爆竹,就是因为人们部分地意识到了这个逻辑。近段时间,有些城市开禁,这绝非见证了民意的胜利,而是秋风先生所说的社会成本意识在支配决策者的行为。并且,这种成本意识可能暂时获得了收益(如使部分人获得了心理宣泄的通道),却很可能遮蔽了需要解决的问题。它绝非是一种建设性的思路。
对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面向未来的革新态度远比单纯地守成更有价值。是否应该保留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既然引发了激烈的争论,正视问题和问题背后的社会症候,逐渐掌握告别的艺术,才是一种理性的态度。
2月10日《南方都市报》
作者: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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