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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也需要跨越发展

2011-02-15 04:42:03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昨日,武汉市人大武昌区代表团会议上,代表刘建平的发言给人印象深刻。他提到,武汉市要在“十二五”规划中实现跨越式发展,但经济跨越也许容易,关键是公共服务也要实现跨越,这个更为重要。他认为,虽然“幸福”的标准各有不同,但如果市民都为自己的城市感到骄傲,那么这个城市就一定是幸福之城。而要让市民为城市骄傲,就必须实现公共服务的提升。

事实上,这样的言论,在此次“两会”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一方面,武汉市领导在不同会场的发言中,也多次谈到了城市管理要实现精耕细作;另一方面,在人大、政协的各分组讨论中,代表、委员们罗列了武汉市目前面临的各种问题,引起激烈讨论的包括:城市公交线路的覆盖、道路拥堵、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社区服务场所难获场地、人行天桥的利用率以及覆盖需要合理化……这些问题汇总起来,即是城市公共服务这个大的问题。

城市发展,尤其是跨越式发展,首要任务当然是经济上的跨越。但是,经济跨越之后怎么办?经济发展成果如何让市民共享?武汉“十二五”规划以重点篇幅谋划社会发展,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又是什么?这一切,都对城市的公共服务提出了考验。

近年来,我国政府提倡职能转型,“公共服务”成为热点词汇。当然,“公共服务”一词的流行,只能表明观念上已经起步,观念的起步与行动上的践行,则不一定同步。尤其是,早年所提到的“公共服务”,还比较模糊。一方面,面向基本需求的普惠性服务与非基本需求的服务,并无区分;另一方面,公共服务的主体是谁,也并无厘清。例如,学者蒋清华在分析《“十二五”规划建议》指出,“公共服务”初次出现于“十五”计划之中,但当时讲的是“社会公共服务”,对政府并无提出明确的要求。

“公共服务”这一概念的具体化、明晰化,从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开始,至“十二五”规划则表现更为明显。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公共服务具体化为“基本公共服务”,也即面向基本公共需求的服务,是需要普惠的、均等化的政府服务;而非基本的公共服务,变成社会事业或交由市场化运作,逐渐从政府职能中区分开来。概念上的明晰化,也即政府职能的明晰化,也是政府、社会、市场三者界限与功能的明晰化。从这一概念的转变还可以看到,现在我们不仅要提倡政府职能转型,更要提倡政府职能的明晰化以及科学化、精细化运作。

追求公共服务的提升,是谋求经济、社会均衡发展的要求,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目标。武汉市要落实与衔接这一国家发展理念和发展规划,自然离不开公共服务这一课题。另外,现在的区域竞争已经不再是简单比拼经济实力,软环境的提升,已经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考量因素。因此,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成为这次武汉“十二五”规划的重要篇章。

经济跨越发展,是社会跨越发展的前提,社会跨越发展是最终目标,而基本公共服务的提升又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总之,实现跨越式发展,就离不开公共服务的跨越式提升。

◇ 本报评论员 肖畅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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