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晨作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本报记者宋荣成张朋 摄
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昨日,武汉市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王晨在报告中说,去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惩处职务犯罪罪犯191人。
惩处职务犯罪罪犯191人
去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依法惩处职务犯罪罪犯191人,包括县处级以上14人。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未成年犯、轻微犯罪、过失犯罪、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规范减刑、假释工作,办理减刑、假释案件5104件。
去年,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审结知识产权案件617件,其中商标类案件上升111%。及时制止假冒商标、恶意模仿、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切实维护了“丝宝”、“高露洁”、“周黑鸭”、“黄鹤楼”酒业、东风汽车等知名品牌的商誉和市场竞争力。
徇私办案一律清除
王晨说,今年将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向社会公开一切依法应当公开、能够公开、可以公开的司法活动;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的数量和范围;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推进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裁判文书上网查询;规范庭审直播录播活动;建立“法院开放日”制度,以公开促公正。
王晨表示,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查办违法违纪问题力度。今后,对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吃请、娱乐、财物的,一律停止执行职务;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徇私办案、枉法裁判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以实际行动警示干警、取信于民。
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影响司法公正,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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