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 张遇哲(河南 市民)
苹果IPad、Iphone正在中国热卖,但137名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却因暴露在正己烷环境中,健康遭受不利影响。苹果公司15日发布2010年的供应链管理报告,首次公开承认中国供应链致残员工。(据2月17日《北京晨报》)
作为知名品牌,苹果公司一向以关注“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自居。其网站的《供应商行为准则》称,“无论我们的产品在何地生产,苹果都保证最高标准的社会责任。苹果承诺确保供应链有安全的工作条件,确保工人受到尊重并享有尊严,同时确保生产过程对环境负责。”
然而,就是这家号称“全球最为绿色的公司”,却曝出137名苹果中国供应商员工中毒致残的丑闻,令人震惊,更发人深省。作为典型的品牌输出企业,苹果公司的供应商遍布全球,分布在中国台湾地区、美国、韩国、德国等地。2010年供应商责任报告中,苹果就提供了对127家厂商的审查结果。但报告专门用一章对正己烷的使用进行说明,却唯独提到胜华科技苏州工厂的名字,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思考。
同样是苹果旗下的供应商,却出现了“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怪状,这折射出的是我国职业病防治体系的孱弱,对企业缺乏足够的约束力。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目录中仅列致癌性因素8种,而美国2005年公布的《致癌物》报告中致癌物质种类达到246种。诊断难、鉴定难、监管难,劳动维权难,追究责任难等问题,贯穿当下职业病防治的整个体系,这无疑给了少数公司铤而走险的勇气。
国外发达国家解决职业安全问题的经验值得借鉴。早在150多年前,英国就制定了有关生产安全与健康的规章,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监察员,依法可进入工作场所取证,如果认为活动涉及发生严重人身伤害的危险,可以发布禁止通知,限期停止或纠正该活动。
日前有媒体报道,卫生部已将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国务院法制办正在抓紧完善这一草案。期盼“苹果有毒”事件之后新的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出台,细化职业病防治措施,解决认定难问题,完善职业病赔偿制度,让企业真正重视劳动者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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