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姚德春)备受人们关注的湖北省湖泊保护法规有望年内出台。昨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交审议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称,今年拟安排审议湖泊保护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10件左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从粗放型立法向精细型立法转变,从注重立新法向注重法的系统性转变。将年度立法项目严格控制在10件左右,全年社会立法项目占立法总数的67%,逐步提高地方法规的协调性、适应性。去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等多部民生关注度较高的地方性法规。
此外,在2009年废止28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的基础上,去年7月份的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采取一揽子打包形式对3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修改,其中修改33件,废止2件。
今年,拟安排审议湖北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消防条例、湖泊保护条例、法律援助条例、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实施节约能源法办法、实施城乡规划法办法、实施防震减灾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草案10件左右。同时,继续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解决好现行法规中存在的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问题,使地方性法规更加科学、统一、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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