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房管局原副局长陶校兴。
本报讯 据新华社电 上海市第二中院21日开庭审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涉嫌受贿案。公诉人指控陶校兴受贿财物共计1045万余元。
陶校兴生于1951年3月,原系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副局长,上海市政府机构改革后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2010年11月,陶校兴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同月被执行逮捕。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人21日在法庭上指控,1998年9月至2010年8月期间,陶校兴先后接受孙镇跃等人请托,利用直接分管土地利用管理等职务便利,帮助上海兴跃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获取地块,用于开发房地产项目,并先后收受孙镇跃等人以及上海顺恒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尊显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贿赂的现金、手表、商铺等财物,合计价值人民币1045万余元。
据悉,这是继上海房管局近年来继原副局长殷国元、土地处处长的朱文锦外,第三名处级以上官员接受调查。在庭审中,公诉人宣读的多处证人证言中就涉及到朱文锦。
其妻情绪失控被逐出法庭
昨天上午9点30分,准时开庭。就在被告人陶校兴被带入法庭的时候,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一名家属却突然情绪失控,大声啼哭并试图扑向站在审判区域的陶校兴。法警将其“请”回座位。
通过这名家属和身边男子的交谈,记者得知情绪失控的正是陶校兴的妻子。受这一突发情况影响,法官不得不再次重申法庭纪律。然而,两分钟后,陶校兴妻子仍旧在旁听席上啜泣不止,情绪再度失控。法官果断将其驱逐出法庭,让其情绪恢复正常后再去视频转播的旁听法庭旁听。
与其妻子的情绪失控相比,在被告席上的陶校兴身着黑色外套,显得十分平静。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花去了半小时,这期间,陶校兴一直平静地看着公诉人。
据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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