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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的“馒头税” 实为增值税

2011-02-23 05:31:57 来源:长江商报

本报讯 据央广报道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民天面粉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潘耀民连续三年在济南市两会上提案建议降低“馒头税”,此事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针对网民质疑何为“馒头税”?潘耀民表示,他所说的“馒头税”其实是指对馒头生产企业征收的增值税,而并非是专门开征的“馒头税”。

山东省国税局也认为,目前我国没有“馒头税”这一税种,山东省各级国税机关未擅自开征“馒头税”。引发热议的“馒头税”其实是对销售馒头征收的增值税,而并非专门针对馒头这一食品单独开征的税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生产和销售馒头应当缴纳增值税。

尽管这一说法引起很大争议,但潘耀民认为,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只有13%,而馒头企业却是17%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只是把面粉做成馒头,过程很简单,比做挂面还简单,附加值本身不是很高,而且毛利率很低,但税率却要高出面粉不少。”

山东省国税局表示,目前我国的增值税设置了三档税率,基本税率为17%,对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对粮食等产品实行13%的低税率。根据相关规定:“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不属于‘粮食’的征税范围。”馒头是粮食加工制成的熟食品,所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责编:Z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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