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讯(记者 王荣海)“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符合‘两型社会’要求。”昨日,省人大代表、黄冈市黄州区实验小学教师杜旺琼呼吁,我省应率先制定法规,禁止公民在公共场所吸烟。
作为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缔约方,我国承诺从2011年1月9日起在公共场所全面禁烟。杜旺琼说,为了能使禁烟承诺在湖北形成实效,还需从道德和法律上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作出约束。
杜旺琼建议,加大在公共场所禁烟的宣传力度,倡导市民文明吸烟,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在会议室、办公场所、公共集会场所应张贴禁烟标识,有条件的鼓励设立吸烟室;对无视社会公德,在公众场合吸烟、乱扔烟头的现象严加制止。
杜旺琼说,武汉城市圈成为资源集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区,公共场所禁烟符合“两型社会”要求。我省可率先制定相应法律法规,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通过道德和法律双重约束,逐步培养烟民文明吸烟、维护社会公德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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