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民工荒只是年初的正常现象
民工荒的话题近乎每年谈一次。2月25日《环球时报》发表贺雪峰文章称:
民工荒的起点要追溯到2003年,这一年,全国大规模推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税开始取消,粮价提高,继而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取消农业税,农民负担减轻了,粮价提高,种田有利可图了。在家务农,农业收入加兼业收入,赚不了大钱,开支却少,年年有节余,小日子过得蛮好。因此,农民就有了不外出的选择。
如今,民工一荒,工资略涨,劳动条件也有改善。但城市生活成本也在上涨,其中推高城市生活成本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农产品价格上涨,一方面使进城务工生活成本增加,另一方面使务农收益增加,这两个增加,就使农民工期待更高工资和更好务工条件,也有更多不外出的选择空间。2010年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首次超过城市居民是一个好消息,这也是今年民工荒现象更加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什么人们
不信任保险?
保险公司的发展速度与诚信机制缘何不成正比?2月21日的《保客》发表郭振华文章称:
保险公司疯狂地与过去比、与国际比、与银行比,比营业收入、比资产规模、比业务范围、比是否是世界五百强。尤其是,同为金融业,银行却总是压在保险头上,让保险公司领导颜面尽失,所以,保险公司的目标是以尽可能低的成本做大保费规模和资产规模,以提升公司领导的形象和地位。为此,公司给基层销售单位摊派巨额销售任务,基层压力很大,为了保住乌纱帽,只能完全贯彻公司上层的规模发展策略,无暇顾及客户的感受,客户的感受是次要的,领导的感受是主要的。
规模是第一位的,诚信是第n位的。结果,嗜规模成性的保险公司对待诚信只能是“嘴上哈哈,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法律要遵循科学
也要顺应民意
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此次刑法修改,规模之大,创下1997年《刑法典》通过以来历次修正之最。2月26日《新京报》刊发社论:
本次修改刑法,除满足刑事违法性要件外,最重大的意义在于,向社会各界释放强烈信号。民意不可侮。绝不容许一些强势阶层屡屡挑战社会容忍的底线。
放眼国外,酒后驾驶、飙车等行为,早已列为犯罪不说;就连学界争议不小的欠薪行为是否入罪化问题,外国立法也比比皆是。为震慑少数不良雇主,《德国刑法典》有专门罪名——扣留与盗用劳动报酬罪,违者判处有期徒刑或高额罚金。近邻韩国,不按规定支付工资以身试法者,处三年以下监禁或2000万韩元以下罚款。新加坡与中国香港近年纷纷修法,再次提高雇主故意欠薪的刑罚上限。
内有民众强烈呼声,外有国外立法参考。再不修法,社会戾气挥之不去,绝非国家与民族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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